4月10日,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出台《盐城市地方海事系统2018年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为主要抓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监管,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意识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海事建设,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海事。

该局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实现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加强行政权力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的指导和服务,加强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海事窗口规范化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管理,持续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建立信用联合惩戒、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形成市场主体守信奖励、失信惩戒机制,协助构建有效的信用奖惩体系;结合“1+N”执法模式改革,根据各单位现有执法层级、执法单元的分布情况,针对一线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督促各部门、各单元执法职责的调整,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扁平化管理,形成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的执法队伍。

该局创新开展普法活动和执法模式。发挥渡口、码头、游览水域等公共处所以及海事基层执法场所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阵地作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镇活动,启动“法耀盐阜—典型事故案例进企业、进培训机构活动”项目,进一步拓展活动形式,深化警示和教育效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求,全年开展面向社会宣传教育不少于4次;创新执法模式,依托“互联网+”工程,结合“智慧海事”建设,按照“1+N”执法模式改革要求,推行非接触式执法模式,推进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各执法单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有效降低行政执法廉政风险;试点船舶违章罚款电子支付模式,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优化和提升执法效能。

该局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创新推进规范执法。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和执法记录仪视频采集站的使用,确保所有执法活动有据可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全面公开;常态制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活动,严格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执行部海事局《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江苏省内河海事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裁量基准》,做到处罚事项“准确罚”、处罚情形“罚准确”、法定幅度“不突破”;对于规定幅度以外作出的从轻、从重或者减轻处罚,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海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实行“一案一档一视频”管理。

同时,该局推行高效、多样化的执法督查活动。加强执法队伍监督、管理、考核,持续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记录簿》使用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督查计划,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执法督查活动,并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各单位每季度对应开展执法自查、执法监督活动;采用电子化执法督查模式,通过将“水上应急指挥管理平台”、“VITS”平台、“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查询到的船舶违章信息与各单位实际执法案件定期进行数据对比,对各单位的机构管理、办案能力、工作效率进行动态督查;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海事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加强执法评议,建立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评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体系;加强执法文书评审,通过随机抽取、模板演示、现场制作、现场点评、结果通报等方式,对执法文书中存在的问题跟踪落实整改,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文书制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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