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连云港海事局优化调整多项海事业务,自5月1日起实施。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的原则,本次调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主要包括四项内容:一是(临时)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换发和补发审批由船舶监督处调整至政务中心;二是海员证核发审批由船员管理处调整至政务中心;三是船舶进出港报告受理由指挥中心调整至各基层单位;四是灌河水域船舶进出港计划管理由指挥中心调整至灌河海事处。

通过本次调整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让行政相对人少跑路,简化内部流转环节,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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