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泸州海事局中小型船舶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规范管理3000总吨及以下船舶,港区海事处结合辖区实际强化对“泸州港”“中海沥青码头”的作业船舶的进出港核查,加大对辖区中小型船舶的现场安全检查力度。

2018年5月6日,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结合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进港船舶及巡航系统数据,按工作计划对辖区中海沥青码头、集装箱码头等水域开展巡航检查,对进港船舶“新平江1007”“民泰” “黔龙2号”“胜峰”等开展现场检查。做到进出港报告数据必查,证书、配员、值班、防污重点核查,船员履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船方按规定整改;要求船长提高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开航前自查工作,强化船员管理,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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