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如皋市地方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连申线焦港船闸上游实施专项检查时发现,载运600多吨燃料油的泰州振陵油889号船舶未实施进出港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调查取证和宣传教育,当事船主对违法事实确认无误,并接受了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航运企业及运输船舶的管理,推动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全面落实,发挥VITS(船舶身份识别与轨迹传感器)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作用,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如皋市地方海事处从4月下旬起,开展了船舶进出港报告和船舶VITS使用专项整治活动。至目前,已对13艘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整改。

本次整治活动为期6个月,船舶进出港报告整治的对象为在本市辖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船舶VITS使用整治是本省籍已安装VITS的船舶,重点是危险品运输船舶。专项整治期间,该处要求每天至少一次通过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水上交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结合AIS、VITS、港口、船闸调度等多种手段核实所有在港船舶的进出港报告和VITS使用情况。发现抵港船舶未实施进出港报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规定进行处罚,报告内容不准确的责令立即纠正。发现抵港船舶VITS不在线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危险品运输船舶VITS不在线的,责令其开航前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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