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长因安全问题举报公司获赔超百万美金,公司起诉被驳回。

美国联邦最高劳动组织近日就一起因一名船长向监管机关举报航运公司存在安全问题而被公司解雇的案件中,对于船长的做法表示了支持。

该案例反映出,在现代航运业内,即使是在欧美这样所谓的发达国家,航运强国,公司政策的制定、实施与实际工作于船上的船长/海员们在现实工作之间仍然存在一些脱节。

这是非常有意义的案例,信德海事网将在本文中对该案件的前因后果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2016年,曾经供职于Horizon Lines(注,该公司2015年已被Matson收购)的一名名叫John Loftus的船长由于在2013年其在船(Horizon Lines旗下的Horizon Trader轮)工作期间因向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以及作为其委托验船机构的美国船级社American Bureau ofShipping(以下简称ABS),举报了公司有违反安全的规定而被公司突然撤职,随后Loftus船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随后法院做出了该公司向Loftus船长赔偿100万美金的判决!

随后,Horizon Lines对该起判决进行了上诉。

  

上个月24日(5月),美国劳工部 US Department of Labor (DOL) 驳回了Horizon Lines提出的对上文所述法院前年做出的对船长的有利判决结果进行复核上诉的请求。

2013年,Loftus船长就向美国劳工部DOL旗下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dministration (OSHA)投诉,声称自己在作为集装箱船舶Horizon Trader轮(1973年建造, 2,300-teu )船长时因为安全原因向美国海岸警卫队US Coast Guard (USCG) 以及美国船级社ABS举报了该船的不安全状况而遭到该公司的不合理解职,违反了美国联邦劳动法旗下的海员保护法案Seaman’s Protection Act (SPA)中的相关规定。

起初,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拒绝了Loftus船长的该项投诉,但是美国劳工部行政法法官Administrative Law Judge(ALJ)批准了Loftus船长对他的案件进行正式听证的请求。随后在2016年进行的一场为期3天的听证会后, ALJ支持了Loftus船长所提出的请求,Horizon Lines需向Loftus船长赔偿100万美金,包括:$655,000的欠薪以及按天计算的利息,$225,000惩罚性赔偿,$10,000精神损失费,超过$200,000的律师费用及其他开销。($655,000 in back wages and interest, $225,000 in punitive damages, $10,000 for emotional distress and more than $200,000 in legal co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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