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天津海河海事局获悉,为保障海河下游航行船舶汛期安全,该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针对辖区特点分析安全形势,结合辖区船舶实际,认真布置落实汛期安全保障工作。

“汛期来临,海河下游水域面临防潮闸提闸泄洪频繁,水流量大的问题,给船舶航行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辖区通航安全。”海河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海河海事局狠抓隐患治理监督和风险预防管控,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汛期、暑期辖区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生产安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海河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对辖区涉航企业进行安全提示,在航运企业中营造重安全、保安全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当前防汛工作,充分估计汛期强降水天气给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和岗位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好辖区防汛工作。针对辖区汛期、暑期特点,执法人员制作了安全提示卡,通过微信平台、现场检查、公司走访等多种手段进行安全提示,重点对停航船舶、客渡船以及过两桥船舶进行安全信息提示。

二是加强现场监管,落实防汛措施。针对汛期特点强化船舶操作性检查、现场检查、水域巡航和演习演练等工作,严格执行船舶禁限航规定,督促船舶和相关港口航运企业落实汛期相关保障措施。加强对客渡船的检查力度、检查频次,特别对消防救生设备,汛期应急准备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杜绝超载、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水上出行安全。做好本单位防汛物资的普查工作,保证汛期应急人员到位,防汛物资到位,防汛措施到位。加强对停航船舶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提示,严查停航船舶船员值班情况,督促企业配备足额适任船员,督促船舶强化与气象、船闸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应急准备工作。

三是强化应急值守,保证水不退境人不离岗。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转发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加强与海河防潮闸等水利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密切跟踪强降水期间河流泄洪时间和洪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汛期水不退境人不离岗。

“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大于一切。”海河海事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关注并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继续强化一线监管工作,密切跟踪海河防潮闸泄洪信息,提前做好应对汛期、大风等突发情况的相关工作,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来源:中国水运报作者:甘琛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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