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制定了两条2020年的燃油条款,涉及燃油合规性和过渡期条款,将于12月初发布。

适用于期租合同的全球海洋燃料含硫量条款于11月13日在哥本哈根会议上获得了BIMCO文件委员会的批准。

“能够提前制定好新的燃油硫条款,以便各方能够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做好准备,非常重要。” 起草委员会主席兼ReedereiF. Laeisz公司租船及运营主管Peter Eckhardt先生说。

“适用于期租合同全球海洋燃料硫含量条款将帮助航运从业方做到这一点,因为该条款规定了船舶所有人和船舶承租人在遵守MARPOL附则VI硫含量要求下,各自的义务和责任。” Eckhardt先生说。

该条款规定,承租人有义务提供符合租船合同中规定的符合MARPOL要求,等级和规格的燃油,并且这是一般合规条款。该条款还规定,承租人必须选用符合MARPOL标准规定的燃油供应商和驳船加油供应商,而船东仍将对燃油管理负有责任。

在哥本哈根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第二个条款涉及从2019年底到2020年初的过渡期。这两个条款将作为一个组合共同发布。

该条款侧重于船东和承租人之间的合作,以便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尽量减少船上不合规燃料的数量。

该条款规定,2020年1月1日之后船上剩余的任何不合规燃油必须在不迟于还船日期或2020年3月1日之前移除。前二者时间中,以早的为准。条款还指出,清除不合规燃油的费用,须由承租人承担,而清洗油舱的费用则须由船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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