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至6日,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海事局在杭州召开年度联席会,就海事监管与海事审判中需要解决的实务问题开展研讨。

据了解,宁波海事法院与浙江海事局两家的合作一直以来都保持得相当紧密。早在2006年,两家就签署了《海事管理与海事审判实务座谈会纪要》。2013年,又签署了《关于共同促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合作备忘录》。多年来,双方积极推进落实《合作备忘录》和会议纪要要求,在协助执行、司法取证、事故纠纷处理和行政争议化解等领域展开了全方位合作。

据宁波海事法院院长张宏伟介绍,两家单位经过多年来的通力协作,取得的成绩可圈可点。近年来,温州沿海水域出现的无主船舶严重影响所在海域安全。双方科学运用民事诉讼法中的申请无主财产认定制度,依法认定海上财产无主,并及时拍卖无主船舶和船载货物,所得款项归交国家财政。此类以打击“两船”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低标准船舶治理浙江经验已在全国海事系统推广,该成功经验也受到浙江省副省长高兴夫的批示肯定。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该院调研,当了解到法院借助海事局网格化可视系统,即可实时查询船舶定位、了解涉案船舶航行信息等业务数据,从而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时,对该做法予以肯定。

据悉,2018年浙江海事局通过设立海事法院调案查询便捷通道等方式,积极支持法院取证,及时准确提供涉案证据信息,全年配合调查取证7次,协助扣押船舶92艘、限制处分船舶125艘。海事法院现有陪审员队伍中,来自海事局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共有11名,他们积极参与案件调解、仔细阅读案卷材料、独立发表意见,为法官查明事实提供了诸多建设性意见,有效推进了司法民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高效办结海事行政诉讼案件,海事法院首次采取“裁执分离”模式,作出首例因被告行政机关不出庭应诉而被撤销行政行为的判决,首次促成原告与被诉行政机关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该院还于今年1月,成立了全国首家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集中办理浙江范围内的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事务。

浙江海事局局长何易培说,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近年来浙江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内河船沿海非法运输得到规范系统地有效治理,受到交通运输部的肯定。双方还首次联合召开《水上交通安全与纠纷处理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五年来发生在浙江沿海水域纠纷化解和事故处理情况,引起社会的关注。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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