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船舶检验机构,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中国船级社,大连渔轮公司、黄海造船有限公司、启东市中兴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方圆造船有限公司、福建立新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太阳鸟游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省北海船舶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渔业机械仪器研究所、浙江欣海船舶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舟山万达船舶设计有限公司、福建西华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泰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渔船检验管理,规范渔船检验服务,保障渔船检验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2019年立法计划安排,我局组织起草了部规章《渔船检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对《渔船检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结合本单位、本地区的工作实际提出意见。

二、《渔船检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电子稿也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三、机构改革尚未完成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请负责渔船检验管理的主管部门协调反馈相关意见。

四、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意见(纸质)及电子版一并反馈。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张晓强

联系电话:010-65292924 010-65292884(传真)

电子邮箱:chinochino@163.com

附件 1.《渔船检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渔船检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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