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截图20191017133922.png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船员培训管理工作,加强培训机构管理,提升船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将整理汇总后的意见于11月1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赵振宇;电  话:010-65293477;

传  真:010-65293482 ;邮  箱:cygl@msa.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10月16日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