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截图20191017134048.png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船员考试工作,加强考官、评估员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和评估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将整理汇总后的意见于11月1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赵振宇;

  电  话:010-65293477;

  传  真:010-65293482 ;

  邮  箱:cygl@msa.gov.cn。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考试考官和评估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10月16日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