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宁波市打造“无证件(证明)办事之城”,助推“最多跑一次”,“告知承诺制”,宁波海事局就船舶登记业务“减证便民”,取消部分材料,并优化部分业务申请流程,那我们一起来看看究竟优化了哪些方面吧~

  哪些材料不用交啦?
  1、工商变更证明、户籍证明、街道证明等用于证明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可以营业执照、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替代。
  2、工商变更证明、任命文件等用于证明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证明材料,可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替代。
  3、船舶技术数据变更的证明材料,可以通过船舶法定检验证书替代,或通过大数据共享方式替代,包括但不限于船舶改建后的检验报告、呼号变更后的电台执照等。
  上述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项目证明文件统统不用再交啦!

  哪些流程优化啦?
  1、在出租人、承租人双方不变的前提下,办理光租合同期内续租的,可申请办理变更光租期限、租金来完成续租登记,以替代原有的先注销原光租登记再重新办理新光租登记的做法。
  2、营业执照、身份证、船检证书等能通过大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到的证书/证件信息,只需要提供证书/证件复印件,可免于提供原件进行校核。
  3、船舶权属发生转移时,申请人可委托他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若无法通过大数据共享进行核实的,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校核,校核有出入的需要本人到场核实。
  上述这些流程优化可以使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啦!助推“最多跑一次”,最终实现“一次也不跑”!
  来源:宁波海事局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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