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发布第4221号通函,向所有成员国、联系会员、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推荐由中国政府提交的《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1.0)》,指导全球航运业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该指南结合我国航运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实践,从建立健全防控管理制度、船舶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船员个人防护、发现疑似病例应急操作、疑似病例报告、船员心理健康调节、疫情信息查询等七个方面,系统地提出船舶船员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操作指导,同时针对客运船舶提出了具体的分区分级防控建议。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船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3月2日发布《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1.0)》,旨在加强船舶船员疫情防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素质和技能。

国际海事组织通函中并附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致IMO秘书长林基泽先生的信函。刘小明表示“中方愿意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分享中国抗疫经验,与国际社会团结应对疫情对国际航运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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