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武汉青山海事处天兴洲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乘海巡12235艇对到港船舶开展防污染现场检查时,发现靠泊华新水泥码头的豫宛货***轮自6月5日起,未及时记录《船舶污染物接收记录表》和《生活污水排放记录表》。

经调阅该船AIS轨迹、现场询问在船船员后获悉,该轮涉嫌将船上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长江。针对该船的涉嫌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人员在完成取证后移交到青山海事处监管科处理。7月13日,青山海事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该船处以罚款20000元、暂扣当事船长船员适任证书并予以违法记分扣满15分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近日来武汉青山海事部门坚持防疫、防汛、防污工作一起抓,在维护辖区水域通航安全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大力开展捍卫美丽长江“一零五全三提升”攻坚行动,加大对到港船舶防污染检查力度,要求靠港和锚泊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全接收、在航船舶污染物排放全达标,严厉打击船舶防污染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打赢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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