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500GT以下砂石船进行检查时发现两轮实际型深为4.0米,远远超过其证书登记型深2.88米,存在“大船小证”违法行为。随后,执法人员对两船启动了船旗国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发现两轮存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无排出管路、擅自安装使用两台独立AIS设备(其中一台系伪造MMSI码和船名)等7项重大缺陷。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船实施滞留措施,同时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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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船小证”呢?

“大船小证”主要是指船舶总吨位不按船舶检验技术规则要求和设计图纸核定,即通过修改船舶核定吨位,使船舶证书上标注的吨位小于船舶实际的吨位。近年来,针对国内部分船舶存在“大船小证”问题,海事部门和船检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吨位丈量”等专项检查活动,有效打击遏制了“大船小证”现象。

"大船小证”的成因

“大船小证”常见于一般小型船舶,尤其是在500总吨或750KW以下的海船。

“利益”永远是导致违法的主要因素,虽然经过多次专项打击,“大船小证”现象还是因为利益因素未完全杜绝。船舶吨位是船舶等级划分的依据,船舶配员、消防、救生、防污染设备等都是依据船舶等级来配置的,同时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着的船舶总吨位、净吨位、载重吨等技术数据是海事部门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征收各项交通规费的重要参考数据。部分船东通过种种手段非法修改船舶图纸尺寸,对实际舶吨位进行缩减,改小证书上船舶吨位的数据,以逃避国家规费。以本次执法人员查获的两船为例,船舶检验证书标注总吨为496,按照配员要求应该配备船长、三副各1人,值班水手2人,但该轮实际吨位超过500总吨,按照5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3000总吨的船舶配员要求需要配备船长、大副、三副各1人,值班水手3人,如此一来,一艘500总吨以上的船舶把证书改成498总吨,就可以少配员2人, 船东就节约了2个人的工资支出。

"大船小证”的危害

1从配员上来说,由于“大船小证”的缘故船舶配员存在实际低配现象,不同等级的船舶,其性能与船舶航行安全有关技术参数并不相同,一旦船东减少配员,对于船员值班必定带来严重的影响,从而加大了船员的劳动强度容易造成疲劳驾驶,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2对于持证船员,适任证书存在等级限制,低等级适任证书的船员在高等级的船舶上任职,其资质并不能达到所要求的水平,也容易造成事故发生。

3“大船小证”扰乱市场航运秩序,以本次查获船舶为例,其船检证书登记参考载重吨为651吨,但该轮实际运营过程中装载货物1300吨才达到载重线标识位置,超过证书核定数量一倍,从而使船东可以以更低的航运价格来获得竞争优势,长此以往必然会扰乱航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在此,海事部门提醒,对于存在“大船小证”问题的船舶,海事部门必然会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例,查处一例,希望部分违法船东放弃侥幸心理,合理合法运营船舶方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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