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起使用“活动船名”的船名标识不规范违法行为,船舶可以利用“活动船名”调整其船名标识,从而冒用他船船名逃避海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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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海事局执法人员现场巡查中发现,“姜淤机680”船舶靠泊在高港通用码头附近,远远望去,船名标识基本符合要求。待执法人员登轮检查时,才发现船名与船体之间留有缝隙,通过磁铁吸附在船体上,而非焊接在船体上,用手即可取下,可以任意组合调整为他船船名。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船进行了详细检查,检查中又发现了该船还存在未正常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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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初,在江苏海事局的统一部署下,泰州海事局组织开展了内河船舶船名标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充分运用“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构建了“信用+智慧”的新型海事监管机制,重点整治了辖区进出港内河船舶不按规定标识船名、船籍港,故意涂改、遮挡船名、船籍港标识等违法行为,于今年6月底实现了辖区内河船舶船名标识不规范行为的动态清零。

经调查发现,在内河船舶船名标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下,该船也意识到应尽快将船名焊接在船体上,但因航次紧张的原因,未能及时将船名焊接在船体上。该船本航次计划靠泊高港通用码头,码头工作人员按例要核对其船名标识,该船利用磁铁将本船船名吸附在船体上,未能被码头工作人员发现。该船本以为瞒天过海,做得天衣无缝,哪知道还是被海事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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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泰州海事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管厚爱,针对该船船名标识不规范行为,对船长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船舶按照规定立即纠正,同时按照《江苏海事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轻罚清单(试行)》,对当事船舶发放了海事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告知单;

二、对该船未正常开启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实施了0.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督促高港通用码头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严禁不合规船舶靠泊码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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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泰州海事局将继续抓好内河船舶船名标识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运用好“大船、码头、小船”和“船舶、港口、货主”两条管理链,持续实现辖区内河船舶船名标识不规范行为的动态清零。同时,也将做到严管加厚爱相结合,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让海事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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