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不见面审批”的加速推行,海事电子政务办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船员办证也日益便利,绝大部分船员业务已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对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总有着个别船员仍想着办证走“捷径”:

 案例一

 2021年8月,船员周某通过海事一网通办理平台提交了船员适任证书申请,但工作人员在审查材料时发现,该船员开展见习船舶的进出港电子报告记录中并无该船员任职记录。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海事工作人员证实了自己的怀疑,船员本人也对造假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周某因嫌上船见习麻烦,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所谓的船员“中介”,让他人代为挂资历。鉴于周某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良好,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船员本人也保证将按要求开展船员见习,争取早日换取适任证书。

 案例二

 2021年6月,在对船员林某申请无限航区500总吨以上水手适任证书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开展见习的海上服务资历存在问题,不符合发证要求。根据船员提交的服务簿记录和资历电子记录显示,该船员于2021年1月4日至6月7日在船上担任见习值班水手,但查询该船员的出入境记录,该船员2021年1月1日才从澳大利亚入境,显然与疫情防控规定相矛盾。结合其他相关证据和信息,认定该船员上船见习资历不予采信,服务簿中记载见习值班水手资历不予采信。

 案例三

 2021年9月,平潭海事局对辖区航运公司船上见习开封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见习值班机工翁某在船舶停泊维修主机期间私自回家休息多日,也未随船携带《海船船员见 习记录簿》对每日见习内容进行记录,遂立即通知管理公司对船上见习开封开展情况如何跟踪做出说明,同时作为典型案例通报辖区其他航运公司,要求各公司严格做好船员船上见习跟踪管理,做到资历真实、见习有效,特别强调要告知各船员不要去相信“黑中介”,不要花冤枉钱。

 船员委托“非法中介”代办

 有啥风险?

 1.船员信用记录风险

 海事部门对船员见习资历,履职资历叠加报告等大数据筛查,统一标准严肃审查资历信息,对于非法中介违规办理船员开封、换证一经查处将记入船员不良信用记录。

 2.个人信息被泄露

 非法中介没有代办资质,需要索要船员的用户账号密码,以及身份证、手机号、住址等个人信息后,通常会进行信息倒卖,各种广告推销与骚扰接踵而来,还可能造成财产损失。

 3.参与违法犯罪的风险

 部分船员法律意识淡薄,受非法中介教唆或指使,考试作弊,虚构任职资历等违法行为,如果违法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被查实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0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吊销有关证件,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02、依据《行政许可法》第78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03、对涉事的公司和个人,按照《海事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列明的代码66,即“弄虚作假的,有记分的标准的,记双倍分,记分时效双倍,无记分标准的,按本项标准执行”予以信用扣分。

 0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船上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存在信息报送失实、培训记录造假、不如实填写鉴定意见,2 年内不得开展船上见习和船上知识更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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