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开展船舶供受油作业和燃油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烟台海事局关于开展小型船舶专项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烟台八角海事处在前期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力量对到港船舶每日逐艘排查,进一步强化辖区供受油作业船舶和小型船舶监管力度。近日,烟台八角海事处依法对一艘加油船实施滞留。

 10月23日,烟台八角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加油船“翔晟海9”轮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轮存在:右舷艏尖舱和3号压载舱空气管头锈蚀严重、1号副机高压油管漏油报警故障、左舷救生筏登乘梯保养不良和油水分离器三通电磁阀故障等7项缺陷,其中滞留缺陷2项。烟台八角海事依法对该轮予以滞留,并要求该轮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整改相关缺陷。

 下一步,烟台八角海事处将严格按照“海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持续推进专项行动,不断提升辖区本质安全水平,保障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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