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劳动的两项基本公约

 在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仪式上,中国提交了两项涉及强迫劳动的国际劳工组织基本公约的批准书;这些公约将在签署一年后生效。

 日内瓦(国际劳工组织新闻)-2022年8月12日,中国政府提交了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和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的批准书,至此,中国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基本公约数量达到7项,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公约总数达到28项。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通过批准这些公约,中国加强了在工作中尊重、促进和实现国际劳工组织基本原则和权利的承诺。

 第29号公约禁止使用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并要求缔约国将强迫劳动作为刑事犯罪予以惩处。第105号公约补充了这项文书,该公约呼吁立即废除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

 (a)作为政治胁迫或教育的手段,或作为对持有或表达政治观点或在意识形态上反对既定政治、社会或经济制度的观点的惩罚;

 (b)作为一种为经济发展而动员和使用劳动力的方法;

 (c)作为对参加罢工的惩罚;

 (d)作为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的手段。

 根据最新的全球估计数据,全球仍有约2500万人被迫在威胁或胁迫下工作。此外,许多受新冠肺炎大流行时期经济环境影响严重的工人更容易陷入强迫劳动。

 在交存批准书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特命全权大使陈旭先生阁下发言说:“我非常荣幸代表中国政府向国际劳工局交存第29号公约和第105号公约的批准书。基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中国高度重视保护工人权益。我们对批准国际劳工公约采取积极、认真和负责任的态度。先前批准的公约都得到了有效实施。今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国际劳工组织的两项公约,即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和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中国一贯反对强迫劳动。通过主动完成对这两项公约的批准,中国政府再次表明了其打击强迫劳动的坚定立场。”

 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盖伊·赖德(Guy Ryder)收到两项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批准书后表示:“我们欢迎中国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劳动的两项基本公约,这两项公约旨在禁止使用一切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作为种族、社会、民族或宗教歧视的手段。这是一个促进中国政府和社会伙伴恢复势头并进一步努力,从而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实现打击强迫劳动、支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和体面工作的重要机会。这两份批准书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8.7铺平道路,该目标呼吁各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强迫劳动,结束奴役和人口贩运。”

 尽管此前中国尚未批准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公约,但多年来,中国实施了多项措施,包括2013年废除劳动教养制度;2019年废除性工作者收容和教育制度;2007年颁布《劳动合同法》,使就业关系正规化,并载有禁止强迫劳动的具体规定;2007年《就业促进法》在法律上承认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将强迫劳动罪纳入刑法;以及通过了由公安部负责的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

 在国际层面,中国支持世界领导人在2017年联合国大会期间发起的《结束强迫劳动、现代奴役和人口贩运的行动呼吁》,其中包括承诺努力批准并确保有效实施相关国际公约、议定书和框架。此外,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在促进社会正义和体面工作方面有着长期的伙伴关系,这种关系在近年来的南南和三方合作中得到了加强。

 来源:ILO官网

 翻译:粤港澳大湾区海事劳工服务创新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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