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海、江苏VTS(船舶交通管理中心)覆盖水域船舶“一次性船位报告”试行一周年。一年来,仅通过长江1号浮往上游航行的船舶中,就有约1.3万艘船舶免于报告,约占上行受控船舶总数的80%。沪苏两地辖区内累计受益船舶约24.3万艘次,占进出长江船舶流量约65%,甚高频无线电通话量同比减少29.3%。

image.png

长江南京以下至长江口水域航行船舶流量大、尺度大,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通航秩序,受控船舶航经指定位置时需要向当地设置的VTS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通过VHF(甚高频无线电话)进行报告,通过双向互动获取信息服务。

2021年年底,上海海事局与江苏海事局以解决群众最直接的问题为切入点,经过充分研究论证,于2022年3月1日试行了船舶“一次报告,全线畅通”的便民举措,即进入长江船舶仅需在上海辖区向吴淞或洋山VTS中心报告一次船位,下行出江船舶仅需在江苏辖区上届(长江158号浮)报告一次,除中间必要核对点外,不再需要重复报告。

沪苏“一次性船位报告”举措的出台,一方面减少了甚高频无线电话频道的占用频次,释放了通信资源,使得船舶沟通和应急通信更加顺畅,另一方面减少了船舶驾引人员和VTS值班人员工作量,有更多的精力用于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惠民举措实现“双减”赋能。

为确保“一次性船位报告”制度运行落到实处,江苏海事局多措并举,不仅加大科技赋能力度,通过“智汇江海”等信息化系统提高船舶动态感知能力,提升船舶动态感知“精度”,保证海事监管服务“减量不减质”,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方式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服务转变,显著增强海事监管智能化水平,还增强安全监管服务“力度”,加强江苏海事局内部执法单元的信息互通,突出现场检查和集中核查,确保船载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设备合法使用、合规使用、正确使用,保障“一次性船位报告”制度顺利实施,显著提高海事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江苏海事局拓展沪苏区域合作“深度”,2022年5月18日,上海海事局、江苏海事局签订《沪苏海事监管服务保障一体化合作协议》,在安全监管、污染防治、公共服务、应急搜救等方面加强联动协作。沪苏海事加强信息互通,联合实施现场交通组织。通过区域性深度合作,进一步释放长江12.5米深水航道黄金效能,显著提升海事动态执法协同。

此外,江苏海事局系民思民,将“一次性船位报告”作为“为船员办好事”的便民利民的重要任务,落实专项力量集中攻坚、推进,多倾听船员反馈,不断优化举措,长效运行“一次性船位报告”机制,海事便民服务“温度”进一步凸显,海事为民服务形象不断提升。

据介绍,下一步,江苏海事局将现行“一次性船位报告”制度运行的基础上,推进船舶数据与VTS系统的深度融合,逐步取消船位核对点报告要求,不断提升监管和服务水平。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