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电影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对外发布《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观光游轮、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一批设备的更新计划。

《实施方案》部署了8方面行动:实施观光游览设施更新提升行动;实施游乐设施更新提升行动;实施演艺设备更新提升行动;实施智慧文旅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文物保护利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电影产业高新促进行动;实施高清超高清设备更新提升行动;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行动。力争到2027年,引导推动全国文化和旅游领域更新一批设施设备,保持相关投资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全面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推动重点旅游景区陆上、水上及空中旅游观光设备升级,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低能耗的先进设备,包括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房车自驾车营地设施,冰雪旅游设备,观光游轮、旅游观光船、快艇、低空飞行器等。

方案提出,各地要统筹多渠道资金,给予积极支持。鼓励文化和旅游领域企事业单位运用自有资金积极进行设备更新,提高服务质量。将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范围。引导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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