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IMO)于2004年2月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以下简称压在水公约)。

根据压在水公约的规定,为符合公约而在船上安装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必须经过型式认可,即,满足《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导则》(G8导则)的要求。同时,使用活性物质的处理技术还须经过国际海事组织的专家组对该技术对海洋环境的影响的评估后由IMO环保会批准才能在船上应用,即,满足《使用活性物质的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程序》(G9导则)的要求。因此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在船上的使用将分为使用技术批准和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型式认可。

为配合压载水公约的实施,本《指南》根据《压载水管理系统认可导则》(G8导则)的要求,并参考了《压在水公约》、《使用活性物质的压载水管理系统批准程序》(G9)和中国船级社《电气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指南》等,明确了对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型式认可申请程序/流程、技术文件、型式试验、检测方法、安装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附件为该指南的参考内容,最终版本以我社正式出版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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