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河湖密布,水系发达。河湖既是人民群众依赖的生活资源,也是交通运输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航运业在利用河湖资源支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一直主动作为,通过多种举措自觉维护河湖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河长制),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创新机制建立起了河湖管理保护的全新组织形式,也明确了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的主要任务。作为主要的涉水行业之一,水运行业应当抓住契机,继续深入推进航运业绿色发展。

河长制充分考虑了实现河湖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需求,提出加强水资源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6方面具体工作。而在水运行业利用河湖的过程中,港口建设、航道整治、船舶航行等活动不同程度地涉及水资源利用、岸线开发改造、水污染物排放、水上污染风险以及带来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交通运输各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严格落实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大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监管力度、开展长江干线港口岸线清查整顿、建设绿色港口航道试点工程等一系列行动,尽可能地减轻行业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十三五”时期,水运行业仍将继续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采取船舶排放控制区、船舶污染监管能力建设、船舶污染物储存转运处置闭环监管等重要举措,从水陆两个角度统筹考虑,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加强行业的环境管理。“绿色港口”“生态航道”“环保型船舶”等名词将会逐渐成为水运行业发展的主旋律,这与中央推行河长制的指导思想十分契合。

河长制的另一层重要思想是将河湖管理保护从“部门制”推向“首长制”,由“河长”统筹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沟通起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众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我国河湖管理保护的新要求和新挑战。因此,水运行业既是河长制的积极参与者,也将是新机制的受益者。

政策发力,重在实施。河长制体系中“层层分解、部门联动”的监督监管机制和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各部门协作分工的监管体系可以破除原有管理机制的行业间壁垒,必将有助于各项绿色航运政策的落地实施,有助于水运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实推进,有助于形成航运与河湖保护的和谐发展新格局。

可以期待,加载了河长制的风帆,水运行业顺风而行,将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