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2013年全国修船工作会议上获悉,在国家海关总署发起“绿篱”专项行动的同时,国家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开展进口固体废物专项整治的通知》,对修船企业开展废钢处理业务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这使部分尚未取得进口废钢处理资质的企业压力陡增,其有可能面临相应的监管处罚。

针对修船企业普遍关注的废钢处理问题,海关总署原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曹大猷在会上表示,上述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打击非法进口固体废物、倒卖进口废物、非法加工及非法利用处置走私废物等行为,以有效遏制进口“洋垃圾”,保障环境安全。海关、环保和质检等相关部门将通过联合监管,重点检查从事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纺织品等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的企业。

记者从环保部固废中心了解到,近两年来已有一批修船企业先后获得许可。这些企业符合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严格执行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等制度。为符合《通知》要求,眼下还有一些修船企业正在积极开展资质申请工作。曹大猷表示,专项行动涉及范围非常广,相比再生金属等产业,修船业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他说,修船企业要高度重视废钢进口问题,积极适应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尽快取得废钢处理资质。在申报过程中,修船企业要主动加强与海关等单位的沟通,增进主管部门对企业的了解,以争取他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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