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6曰下午各单位主管领导以上干部会议纪要如下:

1、2015年工资条12月10日前下发;

2、已离岗人员的社保,在瑞昌境内就业的,随时可以到社保局办理转移、续保手续;因工作,生活原因需在瑞昌以外地区续保的,到公司企划部填写申请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手续;

3、当前在岗但因各种原因需离开公司的,到各单位备案并提前30天书面提出申请,公司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一次性结凊工资、社保等问题;

4、继续留在公司的员工社保一年内全部补齐激清;

5、医疗保险11月底补齐2015年欠缴费用,保证正常使用;

6、住房公积金每年年底清理一次;

7、2015年保证每月发放全额工资一次,前面欠发、未发满的,12月底之前补齐。

8、2013年和2014年所欠工资2016年1月25日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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