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险企航企加强合作

对航运险企的现状,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外运长航集团)总法律顾问杨运涛表示:“应该通过保险理赔中发现问题,尽快进行整改,不能让中国险企总赔钱,航运企业与保险企业实现双赢,这才是长久之计。”杨运涛也对中国险企提出了一些建议,认为中国险企在国外的理赔能力有待加强,这样才能配合中国企业“走出去”;应对航运险企的商业网点进行集中管理,降低保险成本,提高风险管控。认为从中国险企角度而言,可以通过“总对总”的模式降低相关营销成本,为航运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而实现双赢。

中外运长航集团是唯一实现全集团保险的央企,效果明显。2011年,中外运长航集团提出集中保险的概念,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保险供应商。到目前为止集中保险体系已运行6年,共计七大类21个险种,覆盖集团全部风险,包括人员风险、财产风险,各大下属企业都参加了集中保险,做到下属企业全覆盖和主要风险全覆盖。

杨运涛表示,集中保险的优点一是使相关中国险企改善了自身的结构,如人保、太保、平安都相继成立了大客户部,同时也使航运集团的下属企业通过集团层面参与保费谈判,通过集中承保,降低了保费支出。二是通过集中保险能够享受到中国险企更优质的服务,如项目风险筛查、专项培训、案例研讨会等,使航运企业相关业务人员有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风险管控能力得以提高。三是从航运企业内部管理来说,集团总部可以第一时间通过中国险企渠道知道下属企业的出险情况,以便对集团下属企业进行管控——这是其他集团企业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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