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互联网:激发船舶工业新动能

从智慧能源近两年日渐升温到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互联网+”智慧能源终于有了顶层设计方案。《指导意见》提出,要以“互联网+”为手段,以智能化为基础,紧紧围绕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推动能源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和推进能源革命,为实现我国从能源大国向能源强国转变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通过的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指出,要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这些都让积极关注和投身能源互联网的各方备受鼓舞。业界专家认为,虽然《指导意见》聚焦能源问题,但不仅会影响能源行业,而且会影响包括船舶工业在内的用能行业。随着《指导意见》等与“互联网+”智慧能源相关的政策在今年进入快速落地期,不仅是能源供给侧,包括能源需求侧都有望从中发现机会,为自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深刻影响船舶工业

“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根据《指导意见》确定的路线图,为促进能源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确保取得实效。

在《指导意见》提出的十大重点任务中,有一项是推动建设智能化能源生产消费基础设施。具体来说,要鼓励建设以智能终端和能源灵活交易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支撑智慧城市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加快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建设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除此之外,重点任务中还包括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培育绿色能源灵活交易市场模式等。

虽然《指导意见》聚焦能源问题,但不仅会影响能源行业,而且会影响包括船舶工业在内的用能行业。能源领域专家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以电力为主体的能源供给有了突破性变化,光伏和风电装机扶摇直上,但在能源消费领域,滥用浪费和效率低下仍是普遍现象。能源问题绝不只是生产或供给,消费和需求同样重要。而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是从整个能源交易平台出发,涵盖了供给侧和需求侧,统一规划节能措施,应用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工具等手段,解决能源系统内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低效率问题,这是具有变革性的。

近年来,我国船舶企业不断推进节能降耗等工作,各方面都有不错表现,但与日韩等国外先进水平相比,资源消耗水平依然偏高,还存在节能降耗机制不健全、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业内专家认为,能源互联网与船舶企业的绿色造船、绿色管理、动能的社会化供应、改进管理体制以及提高管理效率方面有较大的相关性,需要企业努力探索,从而实现提高生产效率、缩短建造周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目标。

这也为能源互联网大显身手提供了空间。北京中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节能有三个层面:首先,是设备节能改造及工艺工序改进,在这方面,我国船舶企业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各自取得了一定成效;其次,是系统节能和管理节能,如通过能源管控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分析节能潜力和措施,提升生产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最后,是结构性节能,利用可再生能源从生产、用能结构上考虑优化供能方式,如光伏发电、风电、余能利用等。从节能的角度来讲,能源互联网就是要将这三个层面融合到一起,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质量,助推船舶企业进一步提升造船效益。

当前,我国船舶工业的领军企业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面对全球新工业革命的浪潮,正在着力构建“建模2.0框架体系”,并要求所属成员单位认清形势,明确方向,聚焦管理水平提升,扎实做好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工作,进一步提升中船集团造船主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中船信息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能源互联网,不仅适应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战略要求,有助于切实执行国家“十三五”节能指标,而且是落实中船集团“建模2.0”相关要求的有效措施,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关注商业模式创新

当然,在影响能源需求侧方面,能源互联网并不仅仅意味着节能。《指导意见》的重要亮点,就是促进能源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包括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C2C、O2O等多种形态的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促进能源领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业务交融,鼓励面向分布式能源的众筹、PPP等灵活的投融资手段,促进能源的就地采集与高效利用等。业内专家指出,商业模式创新是能源互联网建设的关键环节。能源互联网必须摆脱以往依靠政府投资拉动基础设施建设的旧思路,而要依靠产业创新—盈利—用盈利支持再创新这一闭环正反馈,简而言之,就是走市场化路线。

据了解,目前,中船集团在船用动力设施、海装设备、先进造船工艺、能耗采集监控、环保材料、污水处理等方面积累了大量与节能环保相关的科技成果,但这些成果的评价、推广以及转化均由个别企业自行摸索式开展,未能形成优势力量。同时,中船集团下属企业此前一般是通过技改项目或专项资金的形式来进行节能改造。但反观船舶工业之外的其他领域,很多是利用第三方的资金,如通过节能返还、融资租赁、托管等形式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并且已经发展比较成熟。

为此,中船信息相关负责人建议,把船舶企业集团的节能服务资源整合起来,组建专业的节能环保服务公司,来进行市场化运作。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可以向企业提供节能咨询服务,分析企业用能现状、节能潜力和节能项目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可将节能咨询服务结果作为甄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依据,归集企业集团同类型项目,统一进行技术评估、遴选与资金引进,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第三方评测机构对节能量进行测量与验证、监管资金支付,重点保障集团内企业的合理收益,帮助船舶企业规避风险。此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可以作为融资平台,吸引社会上以及集团内的资金,打造节能产业和节能品牌。

更进一步,船舶企业还可以往智慧能源的产业链上进行拓展,进行绿色能源和工业余能利用,通过能源交易平台直接与多个供给侧企业谈判能源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例如,船舶企业都有较大的厂区,可以考虑光伏发电,接入电网,作为市电的补充,节约能源。目前已经有船企正在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益。

业内专家强调,能源互联网为船舶工业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动能。当然,挑战在于发展智慧用能新模式,转变用能观念。有了开放的态度和更新的观念,技术和资金并不会成为障碍,我国船舶工业的竞争实力也将会伴随着智慧能源系统的构建日益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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