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汉 海 事 法 院

公 告

申请执行人张常国与被执行人宁波泰茂海运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依法作出(2016)鄂72执25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对“泰茂1”轮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茂1”轮,现停泊于江苏南通长航公安水上消防警备码头。船籍港:南京;船型:多用途船;航区:近海;总长:97.15m;船宽:14.20m;型深:7.20m;主机功率:1765KW;总吨:2975;净吨:1666;参考载货量:4013t;建造船厂:宁波市东方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船舶所有人:宁波泰茂海运有限公司;建造完工日期:2007年10月16日。

二、拍卖方式:本院依法成立船舶拍卖委员会,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实施拍卖,由竞买人登陆武汉航运交易所(网址:http://www.whse.net.cn)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出价竞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可在开拍前通过武汉航运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并交纳保证金。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拍卖时间:2016年11月28日10时起至2016年11月29日1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时5分钟。

五、竞价规则: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不到保留价不成交。起拍价:341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的倍数。(详见该轮拍卖须知)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电话咨询时间及方式: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接受电话咨询或前往武汉航运交易所平台现场咨询。

(2)现场看样时间方式:意向竞买人可于2016年11月18日前将登船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复印件等身份信息发送本院邮箱2334828943@qq.com,本院将于2016年11月22日、2016年11月23日集中安排现场看样。

七、债权登记:与该轮有关的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从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债权登记): 0513-89082879

咨询电话(网拍):027-65771052

特此公告

武汉海事法院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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