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重工、三星重工和大宇造船海洋这3家韩国大型造船企业“大打出手”的焦点,是围绕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上配套使用的再液化装置系统(PRS)的技术专利。据悉,这一技术专利官司已经因三家公司各执一辞而僵持了3年,近日,三方将官司打到了韩国大法院,等待最终裁决。

纠纷案争执的核心涉及大宇造船海洋推出的LNG船PRS相关的两项专利技术

拥有类似技术的现代重工和三星重工均认为,大宇造船海洋已登记注册并获得专利的两项技术与已存技术没有差别,因此这两项技术专利是无效的。这两家公司指出,在造船界,部分再液化技术已经实现了“普遍化”,而大宇造船海洋抢先注册了技术专利,并借此大力向船东展开宣传攻势,称将LNG船部分自然气化出的天然气再液化技术是其独创新技术,不仅以此为“卖点”大肆进行订单争夺,由此对其他船企的经营接单带来了直接影响和打击,而且认为他人使用该技术应该支付技术专利使用费,对此现代重工和三星重工绝不能同意。由此,这两家公司在3年前对大宇造船海洋提出了诉讼。

这项技术专利是否有效,法院审判结果也出现了摇摆。一审,韩国专利审查院经过审核,宣判大宇造船海洋的两项技术专利有效;之后,现代重工和三星重工又向韩国专利法院提出了抗诉,专利法院二审宣判大宇造船海洋的这两项技术专利无效。大宇造船海洋不接受二审宣判,于今年1月下旬又上告到韩国大法院,现正等待大法院的最终裁决。

大宇造船海洋在上诉大法院的诉讼状中辩称,已存的PRS是以氮冷冻剂循环方式实现再液化的技术,而大宇造船海洋研发的是替代这一技术的PRS,是一项革新,是一项降低LNG自然气化损失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技术。采用该PRS技术,LNG被自然气化出的天然气可被再液化,并送至存储舱中储藏起来,为船机作燃料使用,因此,在海运过程中不会产生气化损失;另外该PRS所消耗的电能比现存技术降低25%~80%。由此,一艘LNG船配套安装上PRS后,平均运营费可节省30亿~40亿韩元(约250万~330万美元),这自然获得了船东们的青睐。据悉,2014年,全球船市LNG船订单共计60艘,其中大宇造船海洋承接了35艘。大宇造船海洋在上诉状中还强调,曼公司研发的为LNG船配套的以LNG为燃料的ME-GI型发动机,是专门与大宇造船海洋合作研制的,其配套的PRS由大宇造船海洋研发。可以说,PRS就是大宇造船海洋为这型发动机专门研发出来的。

业界相关人士认为,大宇造船海洋的PRS技术专利是否有效,争执双方各执一辞,互不相让,各有道理。最后的结果只能等韩国大法院的判决。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