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放宽外资准入限制,是在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大背景下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之后国家领导人在达沃斯论坛、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积极扩大对外开放都有专门表述。2018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全面阐述了中国在扩大开放方面的四方面重大举措,并明确指示,船舶行业已经具备开放基础,将尽快放宽外资股比限制。2018年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及制造业开放问题答记者问,明确表示船舶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

政策脉络

从历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利用外资相关政策看,船舶行业外资准入条件总体是不断放宽的,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2002年以前,限制外资进入船舶行业,并规定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2002年到2006年,中国开始鼓励外资进入船舶领域。这个时期是世界船舶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中国鼓励外资进入船舶设计修理建造、配套产品设计建造等,股比要求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相对控股,并明确鼓励船舶低速机曲轴设计与制造、玻璃钢渔船、游艇制造。

2007年以后,政策规定更加细致,外资准入“有收有放”。在高端领域鼓励外资进入,并逐渐放宽股比限制,如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的设计修理与制造、关键配套产品设计与制造等。而对于常规船舶(含分段)修理、设计与制造,限制外资进入,并要求中方控股,要求更加严格。配套方面,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近年来的调整看,2015年还有股比限制,如船用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的制造明确中方控股,2017年股比限制也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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