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金融业作为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其壮大发展与金融业息息相关。经过10余年的发展,租赁公司以其特殊的“融资+融物”的双重优势,在助推船舶装备“走出去”、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逐渐成为全球航运资本市场的新兴力量,在国际船舶融资市场上备受青睐。

租赁公司深度参与全球航运市场

2017年,全球航运业复苏情况明显,如散运船、集运船市场等都延续了较为良好的发展态势,船舶融资需求也随着市场复苏而扩大。

相关数据显示,全球平均新增300亿美元左右的集装箱、船舶融资需求,其中,中国的融资机构就提供了约160亿美元到180亿美元的资金。在船舶市场中,近几年金融船东的比重正稳步提升,特别是中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整个航运市场不可忽视的重要一环。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租赁公司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参与到全球航运资本的市场竞争中。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航运业务总监方修志表示,中国的租赁公司,尤其是金融系的租赁公司近几年在国际化、专业化方面发展显著。

租赁公司在帮助航运企业加快运力优化升级、盘活企业存量资产以及缓解低谷期的资金和风险压力方面正发挥出重要作用。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租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仍将体现在专业化方面,通过专业化手段做好业务和风险控制是其发展航运业务的核心基础。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事业部总裁杨晶威表示,航运产业是一个大经济周期的行业,把握业务发展机会,应该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而不是完全从现金流以及交易技术等角度来判断。

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航运事业部副总经理赵阔也坦言,租赁公司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的重要一点在于,其可对船舶资产或项目做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化管理,有效提升应对市场波动性风险能力,保证获取较稳定的收益,推动行业平稳发展。

积极应对船舶海工租赁财税政策变化

当前,随着航运市场的深刻变革和近10年租赁业的跨越式发展,我国海事金融事业已站在了历史新起点上,租赁公司也需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加速从资本优势向专业优势升级。

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租赁公司需要从简单的融资类业务逐步向经营性租赁业务过渡。在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维军看来,法律、资金、税务、会计是船舶融资的四大支柱,其中,法律的建设和完善需进一步加强,这是实现我国从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飞跃的关键。

王维军建议,可完善修订海商法,在吸收借鉴西方规则的优点基础上形成自身特色。以有利于社会诚信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导向,更加讲求实效,通过单点判例不断积累,在摸索中推动法律建设不断完善。

近年来,在船舶海工的租赁业务中,经营性租赁所占的比例逐渐攀升,也带来了会计与税务方面的问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税务经理秦芳表示,对于出租人而言,将于2019年正式实施的新版国际会计准则,其会计处理方式与现行标准基本一致;但对于承租人来说,所有租赁业务都将参照现行的融资租赁业务纳入资产负债表内。这对于从事船舶、海工租赁等对经营性租赁依赖程度较高的租赁公司都将产生较大的影响。

加强合作 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

事实上,航运市场是高度专业化、高度结构化的市场,如干散运输、业散运输、集装箱班轮等不同细分市场板块趋势明显。租赁公司深入发展航运业务,需要不断深化对行业的认识,加强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在捕捉市场的真实需求、结合自身风险偏好的基础上,打造更符合市场需求的资产组合,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航运部副总经理徐伟表示,租赁公司需更加注重资本使用效率,以更灵活的方式、更多元化的产品为客户提供融资,如与银行同业、船东、货主等进行产业链的结合和资产的结合,既分担了风险,也提高了资本使用效率。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孙佳文也表示,实际上,银行和租赁公司在航运领域的合作是大于竞争的。比如,银行通过和租赁公司合作,将自身客户和租赁公司撮合在一起,既可为客户实现更优化的融资结构,也能帮助租赁公司实现较好的资产投放,同时,也拓展了银行产品和服务的覆盖面,实现资本收益。

此外,对于参与航运金融市场投融资的机构而言,由于航运市场本身具有上下波动的错综复杂性,如何获得长期、稳定的合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整个航运业务中,保险公司可为租赁公司、出口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融资和项目解决方案,以起到为机构保驾护航的作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业务处副处长张慧表示,航运业最常用的是出口买方信贷保险,以此来支持化解融资机构在船东贷款协议项下的社会风险。而海外融资租赁保险则直接面向租赁公司,对租赁公司的直接支持力度更大,设计也更为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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