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船舶滞留(ship detention)是指港口当局根据本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的规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那些存在严重缺陷而达到低于标准的船舶所采取的在纠正某些缺陷项目之前禁止其离港的一些强制性措施。

因此我们来看一看船舶滞留的一些事件:

2018年3月,宁波海事局FSCO对某码头的一艘中国籍国际航行集装箱船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FSCO在对《航海日志》检查中发现该轮NO.1号救生艇超过三个月未进行脱钩并在水中进行操纵演练。检查期间,FSCO要求船方开展弃船演习,以核查该轮弃船演习的开展情况。演习结束后,FSCO指出了弃船演习问题所在,现场评估该轮弃船演习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依法对该轮实施滞留。

3月6日下午,海木轮靠泊镇江大港码头后,镇江海事局港口国监督检查官随即登轮对其实施初步检查,发现该轮保养状况较差,锈蚀比较严重,存在明显缺陷。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深入检查,发现该船进入1号货舱人孔盖锈蚀严重,多处穿孔,无法有效关闭,不能保证风雨密;艏尖舱空气管锈蚀,严重洞穿;二氧化碳间通风筒无法有效关闭等共9项缺陷,其中涉及滞留的缺陷多达4项。安检人员技术判断该轮处于不适航状态,决定对该轮实施滞留,并开具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当然也有可观原因导致滞留的:

去年11月1日至12月13日,湘江湘阴站水位从27.15米急降至20.99米,日均降幅近0.3米,跌破2015年湘阴站历史最低水位21.16米。受湘江特枯水位影响,湘江长沙枢纽下游卡口航段——文泾滩航段最大水深降至1.9米,航宽仅60米,远低于湘江2000吨级航道水深2.8米、航宽90米的要求。截至12月14日,200余艘船舶滞留在文泾滩上下游无法通过文泾滩,其中80余艘船舶滞留在文泾滩下游萝卜洲水域、50余艘船舶滞留在湘阴大桥水域,另有70余艘船舶滞留在文泾滩上游水域。

京杭运河宿迁船闸上游的加油站附近,一艘长约40米、宽度接近10米的驳船满载900吨煤炭发生沉船事故,横向沉没,占据了部分航道。导致了船舶航行受阻。使得宿迁闸上游滞留船队35个,皂河闸上游滞留船队99个,滞留船只达千余艘。皂河船闸与宿迁船闸已经联动,科学调度上游滞留船只,尽快将打捞沉船,恢复航道通畅。

因此根据相关的公约,规范船舶项目,避免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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