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船舶通过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能力评价

5月15日,重庆市经信委军综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评价专家组对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港船舶“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能力”进行了新一轮评价。

重庆市经信委评价专家组根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07),从通用要求、管理要求、人员要求、计量检测要求、生产设施要求和生产设备要求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形式评价和现场评价。评价最后得分为947分(总分1000分),公司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价,并较2016年第一次评价提高了47分,证明公司船舶生产能力在不断提升。同时,评价专家组给东港船舶提出了4个方面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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