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国船级社获悉,8月1日起,中国船级社将承接原广东、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的规定区域内船舶、船用产品及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和证书签发工作。

据了解,原由广东海事局、黑龙江海事局签发的船舶、船用产品及水上设施法定检验证书继续有效,中国船级社将结合最近一次检验做好证书换发工作。

同时,原广东海事局、黑龙江海事局负责的规定区域内船舶、船用产品及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和证书签发工作分别由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中国船级社大连分社具体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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