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8 月,中国船级社(CCS)正式发布《船舶(油船)智能货物管理检验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这是CCS发布智能船舶系列指南以来,推出的又一部智能船舶检验指南。该指南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

自2015 年CCS 发布《智能船舶规范》以来,已有多艘船舶申请CCS 智能船舶附加标志。为了适应船舶液货装卸控制系统的发展,提高液货装卸效率,缓解装卸货期间人员疲劳,增加船舶和人员安全,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时间,最终达到提高经济效益这一根本目的,CCS 以油船为研究对象,编制了《船舶(油船)智能货物管理检验指南》。

指南主体内容分为7 章,以油船为对象,针对《智能船舶规范》第6章智能货物管理的内容作补充说明和详细规定,规定了船舶(油船)的货物、货舱监测报警和辅助决策系统、智能货物配载系统及自动装卸货系统入级检验适用的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要求。

第1章 通则 明确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并给出了一般要求。

第2章 货物、货舱监测报警和辅助决策系统要求适用于C功能标志的智能船舶。

货物、货舱监测报警和辅助决策系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根据货物的性质,对船上货物、货舱以及压载舱的状态进行监测;

(2)对监测到的状态参数进行分析、辨识;

(3)自检功能;

(4)预警功能,给出相应的辅助决策,使操作人员能清楚了解当前的工作状态,并能提前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做出准备,或者避免异常情况的发生;

(5)报警功能,能对监测到的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给出相应的辅助决策,使操作人员能迅速的做出相应改正/修正措施。

第3章 智能货物配载系统要求 适用于C功能标志的智能船舶。

智能货物配载系统是能自动进行优化、综合考虑各种制约因素、利用传感器等各种感知设备采集所有与货物装卸和压载水管理操作有关的数据,进行计算,给出最优配载和操作方案的智能系统。该系统通常应考虑以下因素:

(1)安全、环保、能效;

(2)船舶浮态、稳性、强度、最佳纵倾(如适用);

(3)货舱载货量、液货液位;

(4)装卸货顺序、速度和装卸时间;

(5)压载水操作;

(6)船舶操作、租期合同、港口和码头;

(7)货物远程识别与跟踪(如适用);

(8)航线、天气和水文;

(9)货物种类和级别;

(10)货物密度、温度和其他有关特性;

(11)积载图(包括相关的系统、泵等);

(12)最大许用压力(系统、货舱以及岸上接收装置);

(13)透气要求;

(14)预防静电对船体和货物可能导致的危害;

(15)装载速率;

(16)温度控制程序(如适用);

(17)扫舱过程;

(18)桥梁最低高度;

(19)运河、港口和码头富余水深限制;

(20)特殊货品的特别预防措施。

第4章 自动装卸货系统要求 适用于Cl功能标志的智能船舶。船舶除了具备第2章和第3章所描述的C功能标志所具备的功能其货物系统还应能进行自动装卸货。

自动装卸货系统应具备本指南第3章所描述的智能货物配载系统的所有监测、显示、报警和辅助决策功能,在此基础之上,本智能系统还应具有相应的自主决策能力和控制功能来实现自动装卸货,包括装卸货必需的准备、收尾工作,如:货舱惰化;货舱扫舱;货舱洗舱。

第5章 图纸与资料审查要求 对智能货物管理系统设计的计算机系统应提交的图纸、文件资料,以及资料中应涵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了CCS和各利益相关方的职责范围。

第6章 系统认可与试验技术要求 规定了各系统、部件的持证要求,明确了在进行系统认可时,应进行的试验项目和应达到的技术要求,以及产品的软件应满足的检验要求。

第7章 功能标志检验 规定了申请智能货物管理C、Cl功能标志的油船在初次检验、建造后检验的具体要求.

智能货物管理系统将传统的油船货物管理系统打造成更加智能化的系统,可以相应提高液货装卸效率,缓解装卸货期间人员疲劳,增加船舶和人员安全,缩短船舶在港停留时间,并最终提高经济效益这一根本目的。为此,智能货物管理系统要融合计算机、自动控制和电子信息技术,对货物、货舱、船上以及外界环境等各种因素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和报警,并在必要的时候给出相应的辅助决策建议,或自主决策进行相应的操作,以减少、避免或延迟危险情况的发生。有助于打造出更省时、更高效、更安全、更绿色、更智能的液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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