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中国船级社(CCS)向重庆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CCEC)颁发了国内首份船舶发动机中国第一阶段排放认可证书,这标志着国内船舶行业在践行绿色航运理念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我国是一个航运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港口城市、江河沿岸城市。全球十大港口,我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四分之一。据测算,2013 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受船舶污染影响最大的是港口城市,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根据上海2012年的研究结果,船舶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细颗粒物(PM2.5)分别占到上海市排放总量的12.4%、11.6%以及5.6%。在香港,2012 年的数据显示,船舶废气排放是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NOx 和SO2的最大排放源,其中前两者占到约30%,SO2则达到50%。

鉴于我国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为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生态环境部于2016年8月发布了专门针对船舶发动机排放的标准:GB 15097-2016《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第二阶段》。该标准加强了对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填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是我国首次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

标准的实施,对降低船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对削减二次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在推进船用燃料品质升级,促使所有营运船舶全面减排,促进船舶污染物防治技术进步,改善沿海、沿江及港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该标准自2018年7月1日实施,规定所有在国内使用的内河船、沿海船、江海直达船、海峡[渡]船和渔业船舶,装用的额定净功率大于37kW的第1类船机(额定净功率大于或等于37kW 并且单缸排量小于5L 的船机)和第2类船机(单缸排量大于或等于5L 且小于30L 的船机)(包括主机和辅机),要求执行日期之后12个月起,所有销售、进口和投入使用的船机(含作为配件的船机),其排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5097-2016的要求。凡不满足GB15097-2016相应阶段要求的船机不得销售、进口和投入使用。同时船机在有效寿命10000小时内,排放污染物始终满足限值要求。

自GB15097-2016颁布以来,CCS高度重视,组织全系统专家成立技术研讨小组,与生态环境部就标准的落实展开持续、深入的交流及沟通。CCS及时的将标准转化形成中国船级社《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实施指南》,并根据沟通情况进行了实时的修订,以便于船舶行业客户更为便利地理解并执行标准。

在CCEC船用发动机中国第一阶段排放认可工作过程中,CCS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与客户密切合作,及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就技术难点及焦点问题多次进行集中研讨和技术函审,为客户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CCEC生产的QSNT船用电喷发动机顺利完成中国一阶段排放认可测试,成为国内首家取得中国一阶段船用发动机排放认可证书的制造厂家。

CCEC关荣技术总监表示,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环保号召、履行社会责任,顺利获得QSNT船用电喷发动机中国一阶段排放认可仅仅是取得的初步成绩,接下来,公司将顺应环保形势要求,深化与中国船级社合作,深入推进船用电喷发动机二阶段排放认可,以及船用非电喷发动机的中国一、二阶段排放认可,继续深耕中国市场,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CCEC一直在为“创新不竭、成就客户”的愿景努力着,此次成为国内首家通过中国一阶段排放认可的船舶发动机制造厂家,关荣总监表示,CCEC将继续提高技术储备,加大对船机环保技术的投入,切实落实国家“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以造船业客户为导向,适应航运业市场要求,为推动航运业绿色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CCS重庆分社顾思远总经理对重庆康明斯顺利取得船舶发动机中国第一阶段排放认可证书表示热烈祝贺。CCEC中国第一阶段排放试验项目的成功是中国船级社和重庆康明斯公司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具体实践,也是重庆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的缩影。CCS将继续贯彻我社“安全、环保、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的服务宗旨,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持续提供高效、优质的技术服务,并期望在新技术和新市场领域与重庆康明斯开展更深度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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