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船用燃油限硫规定(简称全球“限硫令”)于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宝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在“限硫令”生效首日,根据我国《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及《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船舶开展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检查。

  当天,宝山海事局执法人员对某韩国籍外轮开展防污染现场检查,重点查看了该轮燃油使用情况。根据规定,该轮1月1日零时至1400时航行于我国内河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10%m/m的燃油,进入宝山海事局辖区后,应当使用硫含量不大于0.50%m/m的燃油。执法人员对其正在使用的主机燃油管路中的油样进行采集,并抽取约5毫升样品使用硫含量快速检测仪进行初步检测,现场化验分析燃油的硫含量。经检测仪器显示出275PPM(百万分之一)的硫含量检测结果,和燃油供应单证数据基本吻合,低于排放控制区燃油含硫量上限。执法人员以此快速判断该船满足最新全球“限硫令”要求。

  检查中,执法人员向该轮船员再次宣贯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在中国管辖水域航行期间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并解答了船员的疑问。该轮船长和轮机长对检查结果非常认同,表示会严格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把控燃油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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