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7点58分,宿迁交通水上执法大队四中队接到12395转警,京杭运河69号航标附近有船舶起火,请求救援。险情就是命令,四中队执法人员立即放下手中早餐火速赶往现场,于8点14分到达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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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火船舶为鲁枣庄货1539焦煤运输船,现场火势太大,浓烟滚滚,扑灭难度较高,水上执法大队及时请求辖区附近皂河船闸、新沂海事处、市水利局驻骆马湖管理部门赶往现场协助救援,同时通知路过船舶鲁济宁1209、滩东6666帮忙控制火势。
  执法人员一边救火,一边管控航道,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经过一个多小时各部门相互协作奋力扑救终将大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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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29分,航道恢复正常通航。本次大火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过现场调查,事故原因为鲁枣庄货1539船舶线路老化自燃引起的生活舱起火。
  据船主说,他们是运送1500吨焦煤从南京赶往济宁,货物价值300多万元,船舶价值150万元,船舱内还有30吨左右柴油,水上执法大队的及时救援避免了近500万元左右的经济损失。水火无情人有情,水上执法大队的及时救援保障了船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有效避免了京杭运河水体重大污染事故。
  随后,交通执法人员对失事船舶船主进行安全教育,要求船舶所有船员在船舶航行过程中加强船舶安全监管,履行船员工作职责,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航行安全。
  同时宿迁交通部门提醒过往船舶:寒冷干燥的季节是火灾易发期,一定确保用火、用电安全,要做好防火措施,配齐消防器材,加强船舶日常检查和维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防止自燃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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