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麦环境部长Lea Wermelin向丹麦航运媒体ShippingWatch表示,环境部正在审查先前马士基旗下四艘船只在阿朗(Alang)拆解工作是否涉嫌违反欧盟船舶回收条例(S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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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违规的船舶是Cecilie Maersk轮、Clara Maersk轮、Claes Maersk轮以及Thomas Maersk轮。2019年2月,香港籍集装箱船Cecilie Maersk轮被出售给NKD Maritime,船籍变更为帕劳籍。根据Pole Star提供的AIS跟踪显示,2019年3月,Cecilie Maersk轮在被出售后,曾往返于阿曼和索马里之间进行了几次货物运输。但几个月后,该船便前往阿朗,并于5月16日抵达。根据Equasis数据库中的记录显示,2019年5月Cecilie Maersk轮被拆解。其他三艘船也同样是相似的操作,只是买家和报废船旗服务商有所不同。
  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欧盟船舶回收条例(SRR)的条款,所有超过500 总吨的欧盟籍船舶都必须在欧盟批准的拆解回收场所进行报废处理,而目前欧盟尚未批准在南亚设立任何拆解回收场所。欧盟船舶回收条例全面生效后,上述四艘船舶均未悬挂欧盟旗,但它们在2018年之前都属于欧盟籍。丹麦环境部正在调查这些船只是否在2018年从丹麦转换船籍到香港(以及随后在2019年被拆除)过程中涉及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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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朗拆船厂工人正在作业,图源:互联网

丹麦环境部长Lea Wermelin在给shipingwatch一份声明中表示:“当船舶以冲滩形式拆解时,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并给工人带来安全风险,所以必须在专用场所拆解回收船舶,这也是为什么欧盟采用了船舶回收条例(SRR)的原因。”
  马士基是《香港安全和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公约》(HKC)早期的倡导者之一。2016年,在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uropean Community Shipowners Associations)的支持下,马士基宣布将与总部位于阿朗的船厂展开合作。时任马士基集团可持续发展部门负责人Annette Stube表示,阿朗一些获得认证的拆船厂的发展达到了该公司船舶回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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