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28 日,新加坡海事和港务局(MPA) 发布了2021 年第 21号港口海事通告(PMC 21),其中更新了在Covid-19 大流行期间抵达新加坡港口的船舶的要求。

PMC 21规定,船东、代理人和船长必须确保所有港口作业(例如货物装卸、加油、船舶供应和储存以及其他海上服务)均以非接触式或隔离协议的非接触式进行。

image.png

非接触式操作

在非接触式操作中,除获得MPA 执照的港口引航员、授权的政府官员和港口主管批准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登上来访船只。

参与非接触式操作的各方,必须确保以下几点:

✦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交流或发送文件。

✦如果物品必须从一艘船转移到另一艘船上(例如固定系泊设备、船舶补给品;某些文件,如燃油交付单等),请在转移前后对这些物品和设备进行彻底消毒。

如果岸上人员必须登船,则必须制定隔离协议,以尽量减少船员与岸上人员之间的互动。

使用隔离协议规定的非接触式操作

具有隔离协议的非接触式操作的示例,包括加油、货物装卸和油罐清洗。船东、代理和船长必须与目的地码头合作,在操作开始之前就隔离协议达成一致。

对于加油作业,来访船舶的船东、船长或代理人以及相关服务提供商,必须至少确保以下几点:

✦加油驳船船员不得登上来访船只;

✦来访船员不得登上加油驳船;

✦通过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传达或发送文件(例如燃油交付单);

✦由访船的船员连接船舶歧管处的软管;

✦燃油检验员不得登上加油驳船。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