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船院再签4艘4000kW中型海洋救助船设计合同

10月26日,中国船舶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和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举行4000kW中型海洋救助船(2-5#)设计合同签约仪式。交通运输部东海救助局局长陈传全、副局长章荣军和上船院院长吕智勇、院党委书记王麟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本次签约的4000kW中型海洋救助船(2-5#)是继上船院自主研发设计的“东海救151”轮首制船之后的优化定型船。该船型将作为高性能、智能化海洋救助船的代表,用于中低海况下复杂水域的人命救生和船舶救助,并兼顾高海况下的救助任务,参与救捞系统动态值班待命工作。

上船院再签4艘4000kW中型海洋救助船设计合同

“东海救151”船型(4000KW中型救助船)设计效果图

上船院再签4艘4000kW中型海洋救助船设计合同

首制船“东海救151”轮

据国际船舶网了解,本项目共建造4艘中型海洋救助船,设计中标价格为1399万元人民币,预计建造价格7.35亿元人民币。本项目所建造船舶船型为全焊接钢质船体、中长艏楼、流线型船艏、巡洋舰式船艉,具有一层连续主甲板及大面积船艉作业甲板,双壳结构的海洋救助船,船舶设计航区为无限航区,船舶主尺度约为69.5米×14.6米×6.9米(总长×型宽×型深),设计吃水4.4米,满载吃水5.2米,轻载吃水4.0米(南方型)/4.2米(北方型),设计航速不低于15节,续航力5000海里,自持力30天,具备DP2级动力定位能力和一级对外消防能力,单船定员36人(船员24人、乘员12人),可搭载获救人员100人。北方型为B2级冰区加强,南方型为B级冰区加强。

4000kW中型海洋救助船是交通运输部围绕国家“交通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以建设国际一流的现代化专业救助打捞体系为目标规划建造的重点船型,是新一代海上救助利器。该船型的研发设计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海上救助距离“远、中、近”、救助船型“大、中、小”的战略规划布局。据了解,这批船建成后将分别配置在北海救助局(北方型1艘)、东海救助局(南方型1艘)、南海救助局(南方型2艘)。

本次签约体现了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对上船院设计能力的信任和肯定。上船院将再接再厉,继续打造技术领先、性能优秀、功能强大的智能化海上救助船型,为我国海上救助不断注入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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