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昨天向海关提交了申请,今天就收到船舶吨税退税,所有手续全部网上‘搞定’,真的太方便了。” 近日,汕头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报关主管林建华专门致电汕头海关所属潮阳海关,向该关表示感谢。该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了一票巴拿马籍应税船舶适应船舶吨税优惠税率退税业务,共获得退还税款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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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吨税是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对自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征收的一类税种。在部分国家,船舶吨税也被形象地称为“灯塔税”。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船籍国(地区)与我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则适用优惠税率,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

据悉,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总署关于巴拿马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的公告》规定,自2021年5月17日至2026年7月19日,巴拿马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

“本次政策调整使巴拿马籍船舶吨税平均税率由4.6元/吨降到3.3元/吨,大大减轻外贸货运企业税费负担。”汕头海关关税处负责人介绍说,为了推动船舶吨税退税政策惠及更多企业,该关着力优化简化退税办理流程,确保所有流程“全网办理”,大力提升退税便利化水平;同时,深入口岸船务公司、货代企业精准开展“吨税退税政策进企业”宣讲活动,做到退税享惠企业政策精准推送“全覆盖”。

日前,汕头海关已完成涉及巴拿马籍适用吨税优惠税率退税69.1万元,助力外贸货运企业“减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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