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俄罗斯港口或经过俄罗斯水域的船公司注意,请根据保赔险保险人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将要求的资料以及航次的提单副本递交给协会,如果不及时提供,会影响保单的效力。

协会通函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IG)下的协会均已或将发布通函,旨在提醒会员和被保险人了解在2022 年 3 月 17 日,由英国政府公布的一般贸易许可证(下称“许可证”)。该许可证有助于澄清先前对UK Russia (Sanctions) (EU Exit) Regulations条例(下称“条例”)的修订。具体而言,该许可证解决的问题是,根据《条例》,在英国注册或经营的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为停靠俄罗斯港口或过境俄罗斯领海的船舶提供保险是否符合相关英国法律。

该许可证规定,在主体贸易合法且符合相关制裁规定的情况下,在英国注册的协会或协会的英国注册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管理公司可以为从事往返俄罗斯贸易和/或过境俄罗斯水域的船舶提供保险和处理索赔,前提是协会需向英国内政大臣报告有关每次使用许可证所记录/涉及的名称和地址。协会需要保存的记录内容载于《条例》第 76 条(General trade licences: records),包括:

(a) 对该行为的描述;

(b) 对该法案所涉及的任何商品、技术、服务或资金的描述;

(c) 该行为的日期或时间段;

(d) 该行为所涉及的任何货物或资金的数量;

(e) 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

(f) 该法案所涉及的任何货物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或该法案所涉技术、服务或资金的任何接受者的名称和地址;

(g) 在保险人所知的范围内,该行为所涉及的商品、技术、服务或资金的最终用户的名称和地址;

(h) 如果与保险人的(名称和地址)不同,该行为所涉及的任何货物的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该信息必须由协会持有,直到记录信息的日历年结束后再加上四年的期限。

从 2022 年 3 月 17 日起,停靠俄罗斯港口或经过俄罗斯领海的船舶的船东现在有必要通知其协会该停靠/过境信息,并依《条例》第 76 条要求尽可能提供详细信息。如若未能满足该要求,可能致使船舶的保赔险失效和/或阻止本协会承保索赔。请注意,此要求适用于所有入会船舶(包括在俄罗斯注册和悬挂俄罗斯旗的船舶),并且不限于在英国注册或运营悬挂英国旗的船舶的会员。

因此,会员需在停靠俄罗斯港口或通过俄罗斯水域后一个月内提供所要求的信息以及相关航次的提单副本。

具体而言,部分协会已要求会员提供如下基本信息

涉及俄罗斯的贸易现在受到重大法律限制。谨提醒各成员,违反适用制裁的贸易无法获得保障,建议在从事前往、通过或从俄罗斯来的贸易之前,对所涉各方、货物和贸易进行彻底的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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