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V已经更新了燃料消耗数据采集系统(DCS)报告方案,自2023年起应用CII校正因素和航次调整。此外,DNV还改进了MRV范围外活动的功能;这些活动并非出于货物或乘客的商业运输目的。本文解释了这些新措施的适用情况。

涉及船东和管理公司CII校正因素和航次调整

碳强度指标(CII)用于衡量船舶运输货物或乘客的效率,单位是每货载能力每海里排放的二氧化碳克数。之后,每年对于船舶进行A到E级的评级,其中A级为最佳。面向2030年,评级门槛将变得愈发严格。

从2024年起,货船、邮轮和客滚船必须根据上一年度报告的燃料消耗数据,计算其CII值。CII基于报告的DCS排放数据计算。IMO近期决定,在某些条件下,部分船舶的CII值可以通过取消某些运营周期或者根据给定标准降低CII值进行“修正”。

如果要使用该CII修正因素,船舶需要在整个报告年度内报告更多的信息。因此,DNV介绍了该IMO规范如何影响DNV的数据报告要求、以及如何计算修正后的新CII值。如需了解关于船舶报告中如何应用CII修正因素和航次调整的更多详细信息,请见 ’阅读原文‘ 中pdf文件中的附件。

“修正的CII”将与不带修正因素的CII分开计算,共同报送。

MRV范围外的活动

《欧盟关于海上运输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实规则》(欧盟MRV规则)规则要求,必须报告符合MRV范围内所涉及航次的运输排放、距离和事件。但不属于商业货运和客运的船舶航行不在MRV范围内,可免于排放报告。

为便于报告范围外的活动,DNV先前已引入了所谓的“停租报告”。现在该功能得以拓展,经营者可以在事件报告中用两个选项报告范围外的活动,即:

- 原选项:把整个航次或港口段标记为“范围外”,或

- 新选项:便于把航次中部分时段标记为“范围外”。

DNV建议客户转而采用新报告选项,以提高准确性和易用性。

将适用以下原则:

- 通常,如要将事件或航次/港口段标记为与MRV无关,必须使用停租事件。由公司负责进行正确报告,且报告将核验。

- 新报告(推荐):对于2022年以后的报告周期,各单独事件都应标记为停租,并在“停租原因”一栏中添加原因。船舶处于停租时,每个单独事件都要重复报告原因。当停租原因包括“进坞”“紧急”或“闲置”时,方可视为MRV范围之外的停租。这也意味着,不再要求“停租起始”和“停租终止”事件。

- 使用“停租起始”和“停租终止”事件名仍然有效。要注意,如开始一段停租期,仅添加一个原因是不够的,必须使用“停租起始”事件或者在整个停租期内就每个事件重复填写原因。

- 注意,视作MRV范围外的停租期必须持续至少24小时。

- 尽管上述报告原则将从2022年1月1日起适用,DNV将于9月初更新系统,届时也将考虑排放报告中额外的停租事件逻辑,以及时应对2023年的ER验证周期。

界面介绍和csv转换器的注释部分也解释了新功能,可在DNV Veracity上的“船队状态”客户门户中获取(参见船舶服务> MRV和DCS >管理数据>可用模板)。

建议

DNV建议经营者要熟悉MRV范围外报告活动的新选项,并视情况对2022年之后的数据应用修正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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