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海事服务网CNSS曾对亚洲最大、全球第二的海上风电安装船——“环海翡翠(Green Jade)”轮的交付做过相关报道,根据当时的报道,这艘巨轮的日租金超过了43万美金。

然而,就在这艘亚洲最大的海上风电安装船刚交付21天,即将“上任”时,却在港口意外被撞,巨响伴随着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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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海翡翠”轮在台湾港口与另一艘船相撞

亚洲最大,全球第二

百亿巨轮“未上战场”就被撞

据报道,“环海翡翠”轮停在台湾台船厂区二号码头,准备到台湾彰化外海出任务时,结果遭到台湾中油公司的“华运”轮撞击。

台湾高雄港务分公司表示,近日接获引航员通报,“华运”轮(油轮、总吨28410)准备靠泊高雄港第104号码头时,船艉不慎擦碰靠泊于第88号码头的“环海翡翠”轮(风电安装船、总吨58,000),造成“环海翡翠”轮船体左侧三根栏杆弯曲及掉漆。

虽然没有损伤高雄港码头设施,也无人员伤亡与漏油事故发生,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理清事故原因,台湾中油公司承诺事故相关财物损失,将由保险公司负责处理。

日租超过43万美元

“环海翡翠”轮(Green Jade)是台船打造的亚洲最大、全球第二大的海上风电安装船。据称,“环海翡翠”轮的造价超过100亿新台币(折合人民币约23亿),为台船史上造价最高的商用船舶,也是全球第二大浮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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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台船

据了解,“环海翡翠(Green Jade)”轮由台船与DEME的合资企业台船环海离岸风电工程公司投资订造,于2020年6月30日签订建造合同,同年9月正式开工,在2021年3月底铺设龙骨,2022年4月正式下水。由于建造期间历经新冠疫情、俄乌冲突、人力短缺、原材料价格高涨等不利因素,造价从原本计划的新台币75亿元(约合人民币17.48亿元)飙升至近百亿,交付时间也从去年年底延期至今年6月。

“环海翡翠”轮是全球第二大浮吊船。该船船长216.5米,宽49米,深16.8米,载货面积8200平方米,能够装载最多6万吨货物,可容纳多达160名船员,采用双燃料发动机,配置废热回收节能设备,搭载DP3动态定位系统和4000吨等级大型起重机、吊杆最高高度可达165米,在最具经济效益的条件下为海上风电场开发商进行新型水下基础和新一代大型风力涡轮机的运输与安装作业,为高性能、高装载能量并具备绿色环保认证的多功能主力风电工作船。

在交付时,由于该轮的稀有性,市场上日租行情已经提高到35万-45万美元。荷兰商钛务德公司更是表示“环海翡翠”轮单日租金已经上涨至40万欧元(折合美金43万),较两年前的行情翻涨了2.5倍。

而这次,刚刚举行交付仪式仅21天的“环海翡翠”轮就突遭事故,恐影响该船日租及升值前景。

众所周知,港口是水上交通非常繁忙的水域,船舶在进出港时要务必提高警惕,稍有疏忽就会发生碰撞事故。

那么,船舶进出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可能存在哪些习惯性疏忽呢?

一起来看下。(以下内容来自:王老轨资料)

问题一:片面理解《避碰规则》第十条“分道通航制”的条款。

有的船长和驾驶员会片面理解《避碰规则》第十条“分道通航制”第2款“使用分道通航制区域的船舶应在相应的通航分道内顺着该分道的船舶总流向行驶”的要求,驾驶人员盲目将本船当作沿分隔带航行的直航船的倾向;对《避碰规则》第十条“分道通航制”第6款“船舶在分道通航制区域端部附近行驶时,应特别谨慎”的规定未足够重视,尤其是忽视对分道通航制“警戒区”的风险认识,没有认识到“警戒区”实际上是多个分道通航制区域的端部,往往是通航密度最大、会遇态势最复杂、碰撞危险最多的区域。

因此,应当在分道通航制区域内航行加强瞭望,驾驶人员不仅要对相应以及相邻通航分道内航行船舶进行动态跟踪和局面判断,也要对通航分道外的航行船舶进行动态跟踪,以便及时掌握周围船舶的动态变化;同时,要充分意识到通航分道制区域“警戒区”存在的巨大风险,当船舶进入“警戒区”前,必须全面分析预判是否可能与他船(或多船)在“警戒区”内会遇,尽可能提前调整航速,避免在“警戒区”内会遇,或提前用VHF协调避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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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忽视“安全水域标”(航道中央标)的作用。

很多船长、驾驶员对《国际海上浮标制度》中“安全水域标”的理解是:在该航标的周围均为可航水域,而忽视了“安全水域标”的另一个更加重要功能,即“用作航道中央标志或航道入口的引导标志”。驾驶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设立“安全水域标”的重要作用,是为了提醒船舶:该处对应的航道狭窄:该处有较大的风流压;该处附近的可航水域受限。

因此,船舶从设计航行计划时就应考虑到船舶接近港口或航道的航法;在驶往航道前应将船位调整到航道走向与“安全水域标”的延长线上,并将“安全水域标”置于本船左侧再驶往航道入口,尽可能避免从航道与“安全水域标”连线间的外侧直接驶往航道入口。

问题三:抵港前对主机进行停车——换向试验,疏忽安全水域的选择。

根据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七章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船舶在到港前应对主机进行停、倒车试验。

“规则”没有明确抵港前在多长时间内进行主机停、倒车试验以及是否考虑到航行区域环境和情况的差异性,需要船长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决定。目前,船长普遍存在选择在距离港口锚地或引水站1~2小时航程的区域进行主机停车,并往往主观地认为,试验仅仅是为了满足规定要求,忽视了船舶长时间航行后主机启动故障的情况常会在第一次停车时出现。

问题四:复杂水域过度依赖科技设备而疏忽系统观测。

驾驶人员必须清楚,船舶采取避让行动(变向、变速)是为了通过改变本船的船位来改变与对方船之间的会遇态势,从而达到避免碰撞的目的。这与本船原来的航向、航速无关,更不能认为本船慢速就是“安全航速”,所以决不可单凭雷达瞭望判断他船动态。

此外,在避让中,“如有足够的水域”且在本船航速较快(舵效较好)的情况下采用“大角度舵让”避让,效果最好;反之,在“可航水域受限”或在本船航速较慢(舵效较差)的情况下“大幅度车让”避让,效果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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