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注意:去新加坡,电子烟带不得!
海事服务网CNSS获悉,新加坡日前发出严厉新规:所有抵达新加坡海港的船员或机场的外籍人员,必须弃置任何电子尼古丁传送装置(即电子烟或雾化烟),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

来源:gov.sg
新加坡政府发布声明称:“自2025年9月1日起,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将被列为《药物滥用法》(MDA)规定的C类管制药物,为期六个月。被政府机构正持续加强对电子雾化器的执法力度。任何人如持有、使用或购买电子雾化器,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新加坡航运协会(SSA)在上周发布的公告中明确,该禁令适用于所有停靠新加坡港口的船只上的船员,也包括经樟宜机场转机即使不入境新加坡的过境旅客。尽管新加坡早已全面禁止电子烟,此次政府进一步强化执法,多个部门联合发起大规模打击行动。

违规吸电子烟将被处以最高2000美元罚款并强制戒毒。新加坡政府重申:“所有访客及常住外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新加坡法律。”外籍人员一旦被查获持有电子烟,设备将立即被没收,同时会收到罚单;短期访客若第二次违规,可能被直接禁止入境。
新加坡航运协会呼吁所有会员单位务必向船员及相关人员全面传达新政细节,并强调“必须在人员入境前使其清楚知悉强化措施及新加坡的零容忍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