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服务网CNSS获悉,近日,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航远洋”)发布终止2艘73800载重吨散货船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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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终止合同的原因,国航远洋在公告中给出了明确解释:与江苏海通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海洋船厂”)签订2艘73800载重吨散货船,主要适用于内贸干散货运输业务,不具备直接投入外贸航线运营的条件。且国航远洋综合考虑内外贸市场发展机遇及船型改造的经济性,决定将未来运力拓展重点转向内外贸兼营航线及外贸航线,不符合公司向外贸航线拓展的战略方向。因此,终止合同生效流程,转而将相关资源投向更契合外贸航线需求的运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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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8日,国航远洋与海通海洋船厂正式签署两份《73800载重吨散货船建造合同》。根据协议,国航远洋需支付首笔款项后建造合同方可生效,但自2024年1月28日合同签署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安排支付上述两艘船舶的首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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