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四年拉锯战!韩国班轮公司集体定价将获法律豁免
海事服务网CNSS获悉,韩国国会议员通过《航运法》修正案后,班轮运营商将免于因集体实施运价费用而面临反垄断诉讼。

图源:DHL
韩国国会农林畜产食品海洋水产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后,议员们对执政党民主党议员李元泽和尹俊炳(音译)提出的修正案进行了表决。
据了解,此次立法行动距离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FTC)对23家班轮运营商(12家本土和11家外籍)就韩国-东南亚航线操纵运价行为进行调查并处以罚款已近四年。当时KFTC称将对上述23家公司哄抬韩国至东南亚出口航线运费的行为下达纠正命令,并对其处以962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亿元)罚款。

此前,涉事班轮公司曾就罚款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于2024年判决其胜诉;但今年初,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成功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支持了公平贸易委员会的立场,认定当时的《航运法》并不能使航运业豁免于《公平贸易法》的约束。
《航运法》修正案意味着韩国海洋水产部将负责监管班轮运营商的联合行为,公平贸易委员会将不再拥有干预权。
此外,在12月1日的会议中,《航运法》中要求班轮运营商向公平贸易委员会报告集体行动的附带条款已被废除。
韩国船东协会副会长杨昌浩(音译)表示:”此次修正案将成为韩国航运业的重要里程碑,有助于结束耗费精力的法律争议,使行业能够在与发达国家同等的基础上,专注于稳定全球供应链。“
《航运法》的修订使韩国与允许班轮运营商自主制定运价的其他国家政策保持一致。在美国,航运企业可豁免反垄断诉讼,联邦海事委员会(FMC)负责监管其联合行为;而欧盟早在2008年随着主要集装箱班轮运营商组建联盟体系,已正式取消班轮公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