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讯】日前,中国交通运输部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决定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在现有老旧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和单壳油轮限期淘汰制度的基础上,采取中央财政补贴方式鼓励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

    根据实施方案,在2011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国内、国际运输经营资格的1000总吨以上的中国籍老旧运输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的中国籍单壳油轮,在现有老旧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和单壳油轮限期淘汰制度的基础上,提前一定年限拆解,并在2012年6月30日前建成符合条件的新船,将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根据船舶类型、提前报废年限确定,最高为每总吨1500元。

    据了解,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年限要求为2年至10年,单壳油轮提前拆解年限要求为1年至10年。新船必须由国内船舶制造企业建造,吨位不小于原报废船舶,并取得中国船级社的入级证书。据初步统计,符合实施方案补贴范围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共约2000艘、1200万载重吨。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政策,是落实国务院印发的《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配套政策,有利于扩大船舶市场需求、稳定船舶生产,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稳定和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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