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运经纪业准入试点工作从今天起启动。市交通港口局、市工商局近日联合发布的有关通知明确,将选择5—10家已经在境外从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业务、在境内拥有联络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经纪组织进行试点。试点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沪设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通知明确,对拟从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业的人员试行资格考核制度。拥有5名以上具备资格人员的试点申请人,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资)或者商务主管部门(外资)提出申请,并经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可在沪设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从事国际船舶买卖经纪、国际船舶修理建造经纪和国际船舶租赁经纪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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